秘鲁签证服务
时间:2009-12-30 11:25:00
签证类型 旅游
有 效 期 年
最多停留 天
预计工作日15
收客范围 全国各省因私护照持有人
签证资料
1. 有效期至少为6个月的护照;
2. 提供秘鲁外交部给秘鲁驻华使馆的D.G.C.电文号;
3. 航空公司打印的秘鲁的往返机票订单;
4. 证明申请人经济偿付能力的最近3个月的银行存款状况证明公证,需经中国外交部和秘鲁使馆驻华认证;
5. 若申请人为未成年人,并由父母以外的人陪同旅行,需要其父母授予的委托书并由中国外交部和秘鲁使馆认证;
6. 无犯罪公证,双认证。
7. 申请人的联系电话。
特殊声明
1.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,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;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,不能要求退还服务费(其中签证费退否根据相关国家使领馆的具体规定执行。申请人应同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。
2."预计工作日"为使馆签发签证时,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;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、使馆内部人员调整、签证打印机故障等,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;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,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3.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,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,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,为唯一依据。